question-icon 从公司借钱又还上是否算挪用公款?

我在公司上班,因为家里临时有事急需用钱,就从公司借了一笔钱,后来事情解决了我也及时把钱还上了。现在有点担心这种行为会不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我这种从公司借钱又还上的情况到底算不算挪用公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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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挪用公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从公司借钱又还上是否算挪用公款,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挪用公款的概念。挪用公款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如果主体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那就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可能涉及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对于从公司借钱又还上这种情况,如果是正常履行了借款手续,并且经过了公司的正常审批流程,那么通常不能认定为挪用公款或者挪用资金。这属于公司与个人之间的正常借贷关系。但要是没有经过正常审批,擅自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借出使用,即便最后还上了,也可能被认定为挪用行为。 另外,还要看借款的用途。要是用于非法活动,比如赌博、贩毒等,无论是否及时归还,都可能构成犯罪。要是用于营利活动,如投资股票、做生意等,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即使很快归还,也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既不是非法活动也不是营利活动,就要看借款数额和时间。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才可能构成犯罪。 所以,从公司借钱又还上是否算挪用公款或挪用资金,要综合主体身份、借款手续、用途、数额和时间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如果自己无法确定行为性质,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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