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经营所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我爱人自己经营了一家小公司,这几年收益还不错。我不太清楚这部分经营所得算他个人财产,还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我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这部分钱到底归谁呢?
展开


在法律上,一方经营所得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简单来说,就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比如离婚或者一方死亡)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内,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中,“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就明确涵盖了一方在婚姻期间的经营所得。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夫妻结婚后,一方通过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不管经营活动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还是仅一方参与,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签订了书面的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一方的经营所得归个人所有,那么就会按照协议来处理。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比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写明“一方在婚姻期间独自经营公司的所得归其个人所有”,并且这份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经营所得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归经营一方个人所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