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买3000条个人信息属于侵犯隐私吗?


在探讨网上购买3000条个人信息是否属于侵犯隐私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概念。个人信息,简单来说,就是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像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而隐私呢,指的是自然人不愿意让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购买个人信息的行为,其实和侵犯隐私有着紧密的联系,因为很多个人信息往往也属于隐私的范畴。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这就意味着,未经他人允许,私自购买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对这类行为有相关规定。《刑法》中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指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以及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来说,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虽然你购买的3000条个人信息可能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但依然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所以,网上购买3000条个人信息的行为是侵犯他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还可能扰乱社会秩序。如果被发现,购买者可能会面临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