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漏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之前去医院检查身体,医生没查出癌症,后来换了家医院才确诊。我想知道这种癌症漏诊的情况,在法律上属不属于医疗事故啊?我该怎么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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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癌症漏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得先明白啥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判断癌症漏诊是否为医疗事故,关键看医院和医生有没有过错。如果医生在检查、诊断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操作,存在疏忽、失误等情况,导致癌症漏诊,而且这个漏诊还对患者的身体造成了损害,那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比如,医生该做的检查没做,或者对检查结果判断错误等。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定义,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如果要确定癌症漏诊是不是医疗事故,一般要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判断。这个鉴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癌症漏诊都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因为癌症的诊断本身就有一定难度,有些早期癌症症状不明显,可能很难第一时间发现。所以,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患者觉得自己遇到了癌症漏诊的情况,怀疑是医疗事故,可以和医院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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