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屋离婚前房屋产权满五年,变更后是否还是房屋产权满五年?
我和配偶有套共同房屋,离婚前这房子产权已满五年。现在准备办理离婚,要把房屋产权进行变更。我想知道,变更之后这房子还算不算产权满五年呢?这对之后房子买卖的税费等情况有影响,所以很关心这个问题。
展开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房屋产权满五年”这个概念。“房屋产权满五年”通常是指从房屋取得产权证或者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到当前时间满五年。这一时间节点在房产交易中非常重要,因为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政策,满五年的房屋在交易时可能会享受一些税费优惠,比如免征增值税等。 对于夫妻共同房屋在离婚前产权已满五年,变更后是否还算产权满五年的问题,答案是一般情况下仍然算产权满五年。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也就是说,离婚财产分割这种形式的房屋产权变更,并不影响房屋原本的购房时间计算。夫妻共同房屋离婚前产权已满五年,即使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房屋依然按照之前的购房时间来认定是否满五年。 这对于涉及房产分割的夫妻双方来说是比较有利的。比如,之后一方将该房屋出售,如果满足其他相关条件,依然可以享受满五年房屋交易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交易成本。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时,要向相关部门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房屋原来的购房时间,这样才能顺利按照满五年的政策来执行。 此外,不同地区在具体政策执行上可能会存在一些细微差异。所以,在进行房屋产权变更以及后续交易时,建议当事人及时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咨询,以确保准确了解和适用当地的政策规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