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法院是否受理?
我家遇到了征地拆迁的事儿,和拆迁方在补偿等问题上谈不拢。有人说可以去法院起诉,可又有人说这类案子法院不一定受理。我就想问问,像我们这种征地拆迁的纠纷,法院到底会不会受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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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纠纷中,法院是否受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其中就包括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人对政府作出的征地拆迁的决定以及补偿方面的决定不满意,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受理。比如政府在征地过程中,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或者补偿标准明显低于市场价值,被征收人就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 其次,如果是因为征地拆迁引发的民事纠纷,比如被征收人与拆迁公司在拆迁过程中就房屋拆除的范围、时间等产生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所以这类民事纠纷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也会受理。 不过,如果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比如没有明确的被告、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所以,当遇到征地拆迁纠纷时,当事人要确保自己的起诉符合法律要求,这样才能让法院受理案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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