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对职工过失予以罚款是错误的吗?

我在单位工作时因为一点小失误,单位就对我进行了罚款。我心里觉得不太合理,想知道单位这种对职工过失予以罚款的做法是不是错误的,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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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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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单位对职工过失予以罚款的做法通常是错误的。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只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而企业并非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处罚权,所以企业直接对职工进行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就好比只有警察等特定执法人员才能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其他普通单位和个人是没有这个权力的。 其次,从劳动关系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基于劳动合同建立的平等主体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职工的行为。但规章制度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如罚款等,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即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这些规章制度还需要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单位没有经过这些法定程序,就随意对职工进行罚款,那么这种罚款行为也是不合法的。 再次,在实践中,如果单位确实因为职工的过失遭受了经济损失,单位可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要求职工赔偿经济损失。该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也就是说,单位不能直接罚款,而是要通过合理的方式来让职工承担因自身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单位对职工过失予以罚款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如果职工遇到单位不合理罚款的情况,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返还罚款。若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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