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损失是否属于刑事责任?
我遇到个事儿,和别人起了纠纷,对方说要我赔偿损失,还说这是刑事责任。我不太懂,赔偿损失难道就算是刑事责任了吗?我想知道赔偿损失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界定的,它是不是属于刑事责任范畴呢?
展开


赔偿损失并不一定属于刑事责任。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刑事责任和赔偿损失的概念。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会受到刑罚处罚,比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而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因侵权或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依法或依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弥补对方损失的一种责任方式。 从法律依据来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了一些犯罪行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可能会有附带民事赔偿。例如,《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这里的赔偿经济损失是在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有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作为刑事责任的一种附带后果。 然而,在民事法律领域,赔偿损失是一种常见的民事责任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侵权责任中,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这些情况下的赔偿损失,属于民事责任,并非刑事责任。 所以,赔偿损失是否属于刑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因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经济损失而产生的赔偿,它是刑事责任的附带部分;但如果是基于民事合同违约或民事侵权等情况产生的赔偿,那就属于民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