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是否需要补偿工资?
公司因经营状况等原因进行裁员时,员工很关心自己能否得到相应工资补偿。想了解在不同工作年限情况下,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形无需补偿或需要额外补偿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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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通常是需要补偿工资的。 这里所说的补偿,是对劳动者因公司裁员而失去工作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偿。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情况,按一年计算。例如,劳动者工作了8个月,此时公司应按照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而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劳动者工作了3个月,公司就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另外,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比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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