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商品是否属于存货?
我有一批商品委托给别人代销,不太确定在会计和法律层面上,这些委托代销的商品还算不算我的存货。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委托代销商品到底是不是存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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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委托代销商品是否属于存货,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存货的概念。存货指的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为了经营活动而拥有的、准备用于销售或者生产的物资。 从法律和会计规定的角度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是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委托代销商品而言,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代销,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依然归属于委托方。也就是说,这些商品未来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仍然可能流入委托方。 同时,委托代销商品的成本是可以明确计算和确定的,满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这一条件。所以,在委托代销的过程中,委托方的委托代销商品是属于存货的。委托方在会计处理上,通常会将委托代销商品列在存货项目下进行核算。只有当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出去,并与委托方结算时,委托方才会将其从存货中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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