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缴消费税是否计入委托加工成本?
我委托一家工厂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对方代收了消费税。我不太清楚这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在会计处理上,要不要算进委托加工的成本里。我担心算错会影响我的成本核算和税务申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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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代收代缴消费税是否计入委托加工成本之前,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委托加工和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消费税则是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的一种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对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而关于是否计入委托加工成本,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那么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这是因为直接销售的情况下,该消费品在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就相当于其最终承担的消费税,所以要算入成本。比如,你委托加工一批白酒,收回后直接卖给零售商,此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就应该计入这批白酒的委托加工成本中。 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按规定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这是考虑到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最终销售时还会再次缴纳消费税,如果将之前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成本,就会造成重复征税。例如,你委托加工的是烟丝,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卷烟,那么之前代收代缴的烟丝消费税就可以抵扣,不计入烟丝的委托加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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