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制止属于犯罪中止吗?


犯罪被制止是否属于犯罪中止,这是一个在刑法领域中需要仔细区分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讲解。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犯罪中止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简单来说,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主动停止犯罪行为,或者采取措施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出现。 举个例子,如果小明原本想偷别人的钱包,在伸手的那一刻,他突然良心发现,觉得这样做不对,然后主动把手缩了回来,没有实施盗窃行为,这就属于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再比如,小红想要放火烧房子,在点燃了一部分易燃物后,她又害怕造成严重后果,于是赶紧用水把火扑灭,避免了房子被烧毁的结果,这就是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 而犯罪被制止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当犯罪行为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被他人或其他外部因素阻止而无法继续进行时,这种情况不属于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未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例如,小强想抢劫路人,在他拿出凶器正要动手时,被路过的警察当场制服,他的抢劫行为因为警察的制止这个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这就属于犯罪未遂。 回到问题本身,犯罪被制止通常不符合犯罪中止中“自动性”的要求。因为犯罪人并非主动、自愿地停止犯罪,而是由于外界的强制力量使得犯罪行为无法继续。所以,一般情况下,犯罪被制止属于犯罪未遂,而不是犯罪中止。 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在量刑上有很大的差别。对于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而对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之,判断犯罪被制止是否属于犯罪中止,关键在于看犯罪行为的停止是否是行为人主动、自愿的选择。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条件,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