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消费者是否属于人身权利范畴?
我去买东西的时候,商家故意夸大商品功效欺骗我,我感觉自己权益受损了。我想知道商家这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是不是侵犯了我的人身权利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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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通常并不直接属于人身权利范畴。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人身权利和欺骗消费者行为的相关概念。人身权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它涵盖了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这些权利主要和人的身体、人格尊严等紧密相连。例如生命健康权保障我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受侵害;名誉权则保护我们的社会评价不被无端诋毁。 而欺骗消费者行为,更多地是涉及到消费领域中商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隐瞒重要信息等,以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这种行为主要侵犯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主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来进行规制,与直接侵犯人身权利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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