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是否属于立案调查?
我不太清楚留置和立案调查之间的关系。我身边有人被留置了,我就想知道留置是不是就意味着已经立案调查了,它们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联系,所以来问问大家这个问题。
展开


留置并不等同于立案调查,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立案调查是指相关机关对于发现的线索、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有违法犯罪事实需要追究责任时,决定展开调查的一个程序。简单来说,就是启动正式调查的一个标志。以职务违法犯罪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这意味着当监察机关掌握了一定证据,认为监察对象可能存在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时,就会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而留置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也就是说,留置是在立案调查之后,为了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被调查人采取的一种措施。 综上所述,立案调查是整个调查程序的启动,而留置是在立案调查过程中,针对特定情形采取的一种保障手段,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