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财产公证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前夫签了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做了约定,还去做了公证。但现在他反悔了,说公证也没用。我就想知道,这离婚协议财产公证后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心里没底,希望懂法律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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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离婚协议财产公证。离婚协议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离婚双方的申请,依法证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等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财产公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而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财产部分,进一步增强了其证明力。 从法律角度讲,公证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财产约定,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公证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予以采信。也就是说,只要公证程序合法,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这份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财产约定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财产公证并不等同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例如,涉及房产等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财产,即使做了公证,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实现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如果一方不履行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财产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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