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对于房产分割已经达成了一致想法,想着去做个房产公证,但又不确定这有没有法律效力。想知道如果做了公证,后续在法律上能不能保障我们按照约定来分割房产,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所以想了解下离婚房产公证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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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公证,公证就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在离婚房产公证这件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只要离婚房产公证满足这些条件,那就是有效的。 通常情况下,夫妻在离婚时对房产分割达成协议,然后去做公证,这个公证后的协议能明确双方对于房产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双方在公证协议里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在后续如果产生纠纷,这份公证书就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而且,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更高的证明力,有助于减少纠纷和争议。 不过要注意,公证本身并不构成房地产所有权变动的充分必要条件,房地产所有权的真正变更还需要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具体的登记及转让手续等。也就是说,即使做了离婚房产公证,房子要真正完成归属变更,还是要按规定去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 总之,离婚房产公证在满足法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双方关于房产分割的权益,增强协议的可执行性,但不能替代房产所有权变更的法定手续。 相关概念: 公证: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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