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但是现在对方又反悔了,不想按协议来。我就想问问,我们签的这个离婚协议受法律保护吗?要是受保护的话,我能不能要求对方必须按协议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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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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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协议是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基础上,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协议。 从一般的民事合同角度来说,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就成立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满足合同成立的形式要求。 然而,离婚协议与一般的民事合同又有所不同,它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有当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才会生效。也就是说,如果仅仅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虽然成立但未生效,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如果双方已经依据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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