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在民政局离婚时才写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对离婚协议的书写时间不太清楚。想知道是不是必须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才开始写离婚协议,还是可以提前写好呢?希望能了解一下关于离婚协议书写时间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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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不是必须在民政局离婚时才写。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就是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 、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说明法律要求有书面的离婚协议,但并没有限定书写的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既可以在去民政局之前,夫妻双方自行协商一致后提前写好;也可以选择到民政局后,根据民政局提供的范本进行填写。多数情况下,夫妻会事先协商好各项内容并写好离婚协议,这样能更充分地考虑各种情况,也节省在民政局的时间。不过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太多复杂问题需要处理,在民政局当场填写也是可以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何时书写,协议内容都要符合法律规定,双方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离婚协议只有在办理完离婚登记后才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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