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做了婚内财产公证后离婚是否有用?

我和另一半做了婚内财产公证,对各自财产归属进行了约定。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之前做的这个婚内财产公证在离婚时还有没有用,能不能按照公证内容来分割财产呢?有点担心会白做,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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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做了婚内财产公证后离婚通常是有用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婚内财产公证。婚内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各自的财产归属、债务承担等事项,通过公证机构进行证明的一种法律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俩提前把财产的事儿说清楚,并让公证机构来给做个见证。 从法律依据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而经过公证的婚内财产协议,其效力是得到进一步强化的。 在离婚时,这份经过公证的婚内财产协议,就像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只要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一般会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这意味着,夫妻双方都要按照公证的内容来分配财产,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的。但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所以,一般情况下,做了婚内财产公证后离婚是有用的,但也要注意可能存在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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