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过去后双方签字是否算离婚了?
我和另一半申请了离婚,现在冷静期已经过了,我们也都签了字。但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就算正式离婚了,心里还是有点不踏实,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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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冷静期过去后双方签字是否算离婚。 首先,协议离婚的完整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这几个步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冷静期届满后,仅仅双方签字并不意味着已经离婚。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还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符合规定。如果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只有拿到了离婚证,才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从法律上正式解除。 所以,冷静期过去双方签字后,还需要完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一关键步骤,并且经过审查通过后拿到离婚证,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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