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事故要负全责吗?


在交通事故中,酒后驾驶并不必然意味着要负全责。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一般原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其中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其次,酒后驾驶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因为酒精会影响驾驶员的反应能力、判断力和操作能力,大大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酒后驾驶会面临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如果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危险驾驶罪。 然而,事故责任的认定是综合多方面因素的。即使一方酒后驾驶,但如果另一方也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比如闯红灯、逆行、超速等,那么双方都要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酒驾司机正常行驶,而对方车辆突然违规变道导致事故发生,此时酒驾司机可能就不会被认定为全责。 所以,酒后驾驶并不直接等同于负事故全责。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证据收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如果您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1条,您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