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瘘管手术复发是否算医疗事故?
我之前做了耳瘘管手术,结果术后复发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我也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我能不能要求医院承担相应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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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耳瘘管手术复发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对于耳瘘管手术复发这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为医疗事故。手术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耳瘘管手术复发可能有多种原因。一种可能是手术操作存在问题,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没有完全切除瘘管组织,导致残留的瘘管再次引发病症,这种情况下如果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就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另一种情况是患者自身的个体差异和病情特点导致的复发。比如患者的瘘管分支复杂、走行异常,即使医生按照规范操作,也可能难以完全切除干净,从而导致复发,这种情况一般不属于医疗事故。 如果怀疑耳瘘管手术复发是医疗事故,患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确定。首先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进行鉴定。此外,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由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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