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是否是招标人?
我在一个工程项目里,和对方签合同的时候,对发包人、招标人这俩概念有点迷糊。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发包人到底是不是招标人,想知道它们之间准确的关系和区别。
展开


在法律层面,发包人并不一定就是招标人。我们先来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发包人,简单来说,就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以及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者是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打个比方,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想要建造一栋大楼,这个开发商就是发包人,因为他有资格把建造大楼这个工程发包出去,并且有能力支付工程款。而招标人呢,是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就是说,当一个项目需要通过招标的方式来选择合适的承包方时,提出这个招标项目的主体就是招标人。 从实际情况来看,两者存在多种关系。在一些情况下,发包人会自己进行招标工作,此时发包人就是招标人。比如上面提到的房地产开发商,他自己组织招标活动,选择施工单位,那么在这个项目中,开发商既是发包人也是招标人。但是,也存在发包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情况。比如有的发包人可能没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经验来组织招标,就会找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来帮忙。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招标活动是代理机构在操作,但发包人还是发包人,而代理机构以发包人的名义进行招标,此时招标人名义上还是发包人,但实际招标工作是代理机构在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八条规定:“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发包人是与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这两部法律从不同角度对发包人和招标人进行了规范。所以,综合来看,发包人不一定是招标人,它们之间的关系要根据具体的项目招标情况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