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是以工商登记为准吗?
我有一家公司的部分股权,最近和另一个股东达成协议,把我的股权变更给他。我们签了协议,但还没去做工商登记。我想知道,现在这股权算变更完成了吗?股权变更到底是以签协议为准,还是以工商登记为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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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是否以工商登记为准,这需要从不同角度来分析。 首先,从股权变更的内部效力来看,它并不以工商登记为准。当股东之间就股权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且转让方履行了交付股权相关权利凭证(比如出资证明书)等义务,受让方支付了相应的对价,那么在股东之间,股权变更就已经生效。这是因为股权转让协议是股东之间的一种民事合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旦合同依法成立,便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次,从股权变更的外部效力来讲,工商登记具有重要意义。工商登记起到的是对外公示的作用,它向社会公众表明公司股权的归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意味着,如果没有进行工商登记,虽然在股东内部股权已经变更,但对于不知情的第三人来说,他们仍然可以依据工商登记的信息来认定股权归属。比如,原股东如果将已经转让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再次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工商登记,那么善意第三人就可以取得该股权,受让方只能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向原股东主张违约责任。 所以,股权变更并非单纯以工商登记为准。在股东内部,合法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生效后股权变更即生效;而在涉及外部第三人时,工商登记的公示效力就凸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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