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手房交定金后后悔了该怎么办?


如果买一手房交定金后后悔了,要视具体情况来处理。 首先,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这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能按照约定履行购房合同。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您自身的原因不想买了,而且这个决定没有和卖家协商并得到对方同意,那么大部分时候定金是不能退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也就是说,您交了定金就相当于有购买的意向和初步承诺,开发商基于这个承诺保留房源等您继续办手续,您突然反悔就构成违约了,定金往往会被没收。 不过,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可以拿回定金。第一种情况,如果您和卖家在后续商谈购房细节时没谈拢,导致房子最终没买成,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找卖家把定金要回来。第二种情况,如果卖房的开发商本身没有卖房资质,比如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收取定金,那此时签订的定金协议是无效的,您可以顺利拿到定金。此外,如果双方对合同主要条款,像房屋面积、价格、交付时间等存在重大误解,或者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您同样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要是遇到可以退定金但和开发商协商不成的情况,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采取行动前,建议您仔细查看定金合同,看是否有关于定金退还的特殊约定。 相关概念: 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一方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它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比如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订立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