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合同书是否需要公证?
我打算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给亲戚,已经拟好了赠与房产合同书。但我不太清楚这个合同书是否一定要去公证才有效。不公证的话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公证又有什么好处呢?我想了解一下赠与房产合同书需不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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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赠与房产合同书并非必须要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所具有的法律拘束力,简单来说,只要赠与房产合同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那么它就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赠与人和受赠人就房产赠与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签订了书面的赠与合同书,该合同自成立时就生效了。 不过,公证在房产赠与中也有其独特的作用。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明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意味着,一旦赠与房产合同书经过公证,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了,受赠人的权益能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是否对赠与房产合同书进行公证,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希望合同的履行更加有保障,避免赠与人日后随意撤销赠与,那么进行公证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当事人认为不公证也能保证赠与顺利完成,且不想花费公证费用等成本,不公证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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