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结算给对方领导送钱是否犯法?


这种为了正常结算给对方领导送钱的行为,可能会涉及到法律问题,具体是否犯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行贿罪的概念。行贿罪指的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为了获得不应该得到的好处,给国家公职人员送钱送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如果对方领导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虽然你送钱是为了正常结算款项,看似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但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行为可能存在争议。有的观点认为,若正常结算本应按合法合规的流程顺利进行,而通过送钱的方式来加快或实现结算,可能会被认定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和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从而涉嫌行贿。但如果是被对方领导勒索而送钱,并且最终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不构成行贿罪。 要是对方领导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样,对于是否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判断存在类似情况。如果正常结算被不合理拖延,送钱只是为了推动本就应该进行的结算,是否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来综合认定。 所以,为了正常结算给对方领导送钱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是否犯法要根据具体情形,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和证据来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