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才交流中心年限是否算视同缴费年限?
我之前把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了,现在办理退休,涉及到缴费年限认定。我不太清楚这段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时间,能不能算作视同缴费年限,这对我的养老金待遇影响挺大的,想问问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要判断挂靠人才交流中心的年限是否属于视同缴费年限,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之前,个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期间,虽然没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按照规定可以视同已经缴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视同缴费年限主要依据个人的工作经历来确定。比如《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强调,一般是针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在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时间,可视同缴费年限。而挂靠人才交流中心,本质上只是档案的存放管理,并不等同于实际的工作经历和劳动关系。 在实际操作中,只有在国家规定的特定历史时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进行工作,并且有相应的人事档案记录,符合连续工龄认定条件的,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挂靠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情况,由于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和工作经历,通常是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 不过,各地对于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认定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一些特殊情况有不同的规定。所以,如果对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有疑问,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详细咨询和申请认定。他们会根据具体的档案材料和当地政策,来确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