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不知道算逃逸吗?
我开车的时候感觉车震了一下,但没多想就开走了。后来交警找到我,说我撞人了。我真的当时不知道撞人了,这种情况算肇事逃逸吗?我很担心会面临严重的处罚,想了解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探讨撞了人不知道是否算逃逸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出了事故后,为了躲开责任而跑掉。 判断撞了人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构成逃逸,关键在于分析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如果确实有充分证据表明当事人当时并不知晓发生了撞人事故,没有逃避责任的主观想法,那么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逃逸的。 在法律依据方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认定逃逸的核心要素是逃避法律责任。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判断当事人是否知道发生了事故,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比如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撞车的严重程度,如果撞击力度很大,通常当事人应该能感知到;还有车辆的损坏状况,如果车辆有明显碰撞痕迹,也可能表明当事人应该有所察觉。此外,行车记录仪的记录、现场证人的证言等证据也会起到重要作用。 要是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当时确实不知情,像有合理的理由解释为何没察觉到撞人,并且在得知事故后能够积极配合处理,如实说明情况,那么就不太会被认定为逃逸。但要是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不知情,而且在事后有一些反常行为,比如故意躲避调查等,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 总之,撞了人不知道是否算逃逸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