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买的房子只写了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我和我爱人结婚后买了套房子,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都只写了我爱人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呢?我也出了一部分钱,要是不算共同财产,以后万一有个啥事儿,我不就没保障了嘛。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夫妻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婚后购买且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通常情况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等大多属于共同财产范畴,用这些资金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应属于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工作所得的工资收入,用这笔钱购买的房产,虽然只写了一方名字,也不影响其作为共同财产的性质。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该房屋是用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购房款的来源是其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就有一笔定期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额购买了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且有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婚前存款,这种情况下房子可能就属于个人财产。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为男方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此时该房子可能就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婚后买的房子只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资金来源、购买情况等因素,并结合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如果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