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发最低工资耗人该怎么办?


当公司只发最低工资耗人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我们要明确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如果公司只发最低工资,这很可能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约定。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公司只发最低工资的原因,并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足额支付工资。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部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让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成果等。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当遇到公司只发最低工资耗人的情况时,劳动者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