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赠与公证必须在房屋所在地公证吗?

我有一套房子要赠与他人,想办理赠与公证。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还是在其他地方的公证处也能办理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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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与公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屋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关于房屋赠与公证是否必须在房屋所在地公证,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通常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来受理的。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从便于公证机构调查核实房屋的产权状况、实际情况等方面考虑,在房屋所在地公证更为合适。不过对于房屋赠与这一特定的公证事项,如果当事人觉得在其他地方办理更方便,也是可以的。比如当事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距离房屋所在地较远,而在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能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在这些地方的公证机构也是可以办理房屋赠与公证的。 所以,房屋赠与公证并非绝对必须在房屋所在地公证,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公证机构,但在实际操作中,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房屋所在地公证通常是较为稳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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