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和别人签了个合同,表面上是房屋买卖,但实际上是给一笔借款做担保。现在有点担心这个合同的效力问题,不知道这种合同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会不会后续出什么问题,所以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借款担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的合同是否有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种合同的基本概念。这种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实际上是借贷关系,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来为借款提供担保。它并非真正的房屋买卖,而是以房屋买卖的形式掩盖借款担保的实质。 从法律角度来看,要判断这类合同是否有效,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是承认这种以买卖合同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的形式的。一般情况下,只要合同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不过,虽然合同有效,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其性质依然被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出借人不能直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而是要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来处理。这意味着出借人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比如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合同的性质和效力。所以,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的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在处理相关纠纷时,要遵循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则。这也提醒我们在签订这类合同时,要明确合同的性质和自己的权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