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欠债离婚时把房子过户给妻子,这种情况合法吗?
我老公在外面欠了不少债,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他想把房子过户给我。我担心这样做会不会不合法,会不会被债主追讨房子。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把房子过户给我,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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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老公欠债离婚时将房子过户给妻子这一情况是否合法,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这类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房子过户给了妻子,债主依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就算房子过户了,债主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房产来实现债权。因为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能通过离婚和房产过户来逃避债务。 若该债务是老公的个人债务,在不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下,老公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妻子是合法的。但如果债主有证据证明老公是为了逃避债务而将房子过户给妻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债主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过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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