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家冷退算离婚吗?
我结婚后和丈夫感情不太好,最近夫家一直对我采取冷处理,不怎么和我交流也不管我的生活,感觉像是在‘冷退’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离婚,想知道夫家冷退这种行为到底能不能算离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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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夫家冷退并不等同于离婚。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离婚的概念。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法定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夫妻双方要达成一致意愿,签订好相关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经过冷静期等程序后,才能正式离婚。 而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明确了,需要一方去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等一系列程序,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才会判决离婚。 夫家冷退只是一种家庭内部的相处方式,可能表现为对另一方的冷落、疏远等,但它并没有经过上述法定的离婚程序,所以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离婚。只要没有完成协议离婚的登记或者没有获得法院的离婚判决,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就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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