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替别人做担保是否算共同债务?
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替别人做了担保。现在对方还不上钱了,债主找上门来让我们一起还钱。我就想知道,老公替别人做的这个担保,算我们的共同债务吗?我需不需要一起承担这个债务呢?
展开


在法律上,判断老公替别人做担保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老公替别人做担保这种情况,如果妻子对担保事宜不知情,并且该担保行为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没有经过妻子的事后追认,那么一般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担保行为通常是为了他人的债务提供保障,并非直接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或经营活动。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担保行为实际上是为了夫妻共同利益,或者妻子从中获得了利益,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担保所获得的利益用于了家庭购房、子女教育等夫妻共同生活支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