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在离婚后是否需要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婚姻期间买了不少保险。我不太清楚这些保险在离婚后需不需要进行分割,是所有保险都要分割,还是有特定情况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探讨保险在离婚后是否需要分割这个问题时,需要先明确保险财产性质及相关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 对于保险来说,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人寿保险,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了保险金,这笔保险金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例如,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在婚姻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获得了一笔赔偿款,这笔赔偿款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还在缴费期且未产生保险金,这种情况下,保单的现金价值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获得保险合同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比如,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了一份长期的分红型保险,还在持续缴费中,离婚时,拥有保单的一方要给另一方一定金额的补偿。 然而,如果是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并且受益人是自己,那么这份保险通常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给自己购买了一份重疾险,婚后继续用个人财产缴费,那么这份保险的权益就属于个人,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