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断绝家庭关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最近和家里闹了些矛盾,心里特别烦闷,甚至想到了签断绝家庭关系协议书。可又不太清楚这东西有没有法律效力。想问问要是真签了,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可,之后彼此的权利义务会有啥变化,这种协议具体在什么情况下才可能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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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断绝家庭关系协议书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除非是涉及收养关系。 首先,咱们得明白家庭关系里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就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产生的,像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没办法通过法律程序或者协议等人为方式解除的,只有父母子女一方死亡时才会自然终止。这是因为它是基于血缘形成的,不是法律能随意干预改变的。比如亲生父子,即使签了断绝关系协议,在法律上他们的父子关系依然存在。 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形成的,像养父母和养子女、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因一方死亡而终止,也能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解除。例如收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当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也就解除了。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起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签订的断绝家庭关系协议,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这种协议试图改变基于血缘的法定关系,还免除了法定的抚养、赡养义务,所以是无效的。即便签了协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也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相关概念: 自然血亲:基于子女出生事实产生的父母子女关系,基于血缘联系。 拟制血亲:基于收养或再婚等法律行为及事实抚养关系形成,由法律认可设定的父母子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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