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没有章是否属于有效发票?
我收到了一张发票,发现上面没有盖章。我不太确定这样的发票还有没有效,能不能用来报销或者作为合法的凭证。我担心没有章的发票不被认可,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它到底有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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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而发票盖章是确认发票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对于发票没有章是否属于有效发票,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这就表明,一般情况下,发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才符合规定。如果发票没有盖章,就不符合开具发票的规范要求,通常不能被认定为有效发票。在实际的财务处理和税务申报中,没有盖章的发票也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报销凭证,企业如果使用这类发票进行入账,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例如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这种发票虽然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盖章,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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