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借条但是未实际借款,借条还有效吗?

我之前给别人写了借条,可对方一直没把钱借给我。现在对方拿着借条找我要钱,我很苦恼,不知道这借条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想了解在这种有借条却没实际借款的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认定的,我该如何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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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有借条但未实际借款的情况下,借条的效力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要知道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这意味着,即便有借条,但如果没有实际提供借款,从法律规定来说,借款合同并未成立。借条只能证明双方可能有借贷的意愿,但不能证明借款事实真的发生了。 如果遇到对方凭借条要求还钱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主张借条无效。要是双方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对于现金交付的借贷,法院会综合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大小、当事人关系及交易细节等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比如大金额借款,若只有借条却无法证明实际交付借款,在对方不承认的情况下,法院很难支持出借方的诉求;而小额借款,在符合交易习惯等情况下,可能认定借条有效。 另外,即便借条无效,借款纠纷也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依据《民法典 》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再保护,不过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总之,有借条但未实际借款时,借条不一定有效,要依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相关概念:(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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