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知情算逃逸吗
开车时好像不小心碰到什么东西,但当时没在意就直接走了,后来才怀疑是不是出事故了。担心这种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现场的行为,会不会被认定为逃逸啊?想了解下判断的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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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算逃逸,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要明确肇事逃逸的概念。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明明知道出事故了,却故意跑掉不想承担责任。 如果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现场,比如在夜间或视线不良的状况下发生事故没察觉,又或者因事故受到惊吓等原因暂时没意识到发生事故,在得知情况后积极配合处理,这种情况通常不应认定为肇事逃逸。例如在夜晚行车,因为光线不好,车辆轻微碰撞没感觉到,继续行驶后得知发生事故,马上返回现场并配合调查处理。 然而,如果行为人应当察觉到发生了事故却因疏忽大意而离开现场,即便主观上并非故意逃避法律追究,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比如车辆发生碰撞后,车体有明显形变及损坏迹象,按常理驾驶人应当能够察觉,此时离开现场就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相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这也从侧面说明,认定逃逸关键在于是否明知发生事故而逃避责任。 总之,判断是否为逃逸,关键在于行为人对事故的知晓情况以及后续的行为表现。要是无意为之且积极配合处理,不应认定为逃逸;若是故意隐瞒逃离,则构成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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