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开食杂店把牌匾订到二楼是否违法?
我在小区里开了家食杂店,把牌匾订到了二楼。但有邻居说我这样做违法了,我有点担心。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小区开食杂店把牌匾订到二楼到底算不算违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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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在小区开食杂店并将牌匾订到二楼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 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角度来说,小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是由业主共同拥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二楼部分如果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那么业主对其享有共有权。食杂店经营者若要在二楼安装牌匾,需要经过相关业主的同意。 另外,从城市管理和市容市貌的方面考虑,许多地方都出台了相关的城市管理规定。比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食杂店的牌匾属于户外设施,如果未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就安装到二楼,可能违反了市容市貌管理的相关规定。 所以,小区开食杂店把牌匾订到二楼是否违法,要综合考虑是否经过相关业主同意以及是否获得城市管理部门的审批。如果未经同意和审批,那么就很可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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