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收入暂估入账不报税是否可行?
我经营着一家小公司,有时候会对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暂估入账。我想了解下,如果暂估入账后不报税,这样做在法律上允许吗?会有什么后果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税务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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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暂估入账不报税这种做法通常是不可行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主营业务收入暂估入账”。这指的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已经有了销售行为,但由于某些原因,比如发票未到等,暂时无法准确确定收入的具体金额,于是先按照估计的金额记录到账目中。 在税务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属于应税收入范畴,只要产生了应税收入,就有纳税申报的义务。 暂估入账虽然是一种会计处理方式,但不能成为不报税的理由。如果企业将主营业务收入暂估入账后不报税,这可能被认定为偷税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企业在进行主营业务收入暂估入账后,应该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如果后续发现暂估金额与实际金额有差异,可以在确定实际金额后,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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