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报销凭证丢了不给报销合理吗?
我之前坐火车出差,结果把火车票报销凭证弄丢了。公司财务说没有报销凭证就不给报销,可这确实是因公出差的费用。我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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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火车票报销凭证丢失后公司不给报销这一情况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报销。报销是指个人因执行公务等原因产生费用后,凭借相关的票据等凭证向单位申请费用的返还。而火车票报销凭证就是证明你乘坐火车并产生费用的重要凭据。 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明确规定,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火车票报销凭证就属于原始凭证的一种,公司财务基于财务制度和规定,以没有报销凭证为由拒绝报销是有一定依据的。因为财务需要合规的凭证来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等工作。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报销凭证丢失就绝对不能报销。根据实际情况,如果能有其他充分的证据证明你确实乘坐了火车且是因公出差,例如购票记录、行程信息、付款记录等,从公平和合理性的角度出发,公司应该考虑给予报销。比如《民法典》中遵循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如果你能提供这些替代证据,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你可以和公司进行沟通,向财务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替代证据,争取让公司通融给予报销。如果公司依然坚决拒绝,且你认为不合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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