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离婚要求退彩礼和三金,这合理吗?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他提出让我退还彩礼和三金。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看,他这个要求合不合理。我们结婚也有一段时间了,而且婚后也一起生活过。我就想知道我到底有没有义务退还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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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退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当涉及到离婚时老公要求退还彩礼和三金是否合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彩礼和三金的法律性质。彩礼通常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习俗给予女方的财物。而三金一般指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常作为彩礼的一部分。它们本质上都带有一定的附条件赠与性质,这个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并共同生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第一种情况,如果双方仅仅举办了婚礼,却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说,婚姻关系并未成立。此时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和三金,通常是会得到法律支持的。因为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法定程序,未办理登记意味着赠与彩礼和三金所附的结婚条件未达成。 第二种情况,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确未共同生活。这里的“共同生活”是指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相互照顾、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如果双方结婚后因为各种原因,如长期分居两地,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和三金,也可能会被法院认可。因为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实际履行夫妻共同生活的义务,赠与彩礼和三金的目的没有完全实现。 第三种情况,婚前给付彩礼和三金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如果男方因为给付彩礼和三金,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难以维持正常生活,那么在离婚时要求退还,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量并作出相应判决。 如果你们的情况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例如你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男方也没有因为给付彩礼和三金导致生活困难,那么老公要求退还彩礼和三金的要求可能就缺乏法律依据,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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