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去闹有用吗?


在工伤赔偿问题上,去闹通常是没有用的,甚至可能带来负面后果。下面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分析。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去闹”这种行为往往是不可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会被处以相应的治安处罚。例如在单位大吵大闹、阻碍正常办公等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扰乱秩序。这意味着,通过“闹”来争取工伤赔偿,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让自己陷入违法的困境。其次,解决工伤赔偿问题是有正规法律途径的。第一步是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三步是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协商。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能够达成一致,那么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赔偿即可。如果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些正规途径,能够在法律框架内合理合法地解决工伤赔偿问题,保障自己的权益。综上所述,在工伤赔偿问题上,“去闹”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走正规的法律途径才是明智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