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是败诉方付费吗?
我最近要打官司了,不知道费用到底该谁出。是不管输赢都自己承担,还是败诉的一方来支付费用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就怕到时候费用承担上出问题,所以想问问大家打官司费用到底怎么算,是不是败诉方付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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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的费用承担问题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为败诉方付费,下面为您详细分析。首先,诉讼费用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一方完全败诉,那么通常是由败诉方来承担诉讼费用。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经过法院审理,被告确实存在违约行为,需要支付相应款项,那么被告就属于败诉方,可能需要承担包括案件受理费等在内的诉讼费用。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有些案件的诉讼费用承担可能有特别规定。比如,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律师费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由侵权方承担。另外,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有关于诉讼费用承担的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可能会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费用的承担方。比如,甲和乙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打官司,败诉方要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等费用,那么在打官司时就会按照这个约定执行。
此外,还有一些非财产案件,如离婚案件、人格权侵权案件等,诉讼费用的收取和 承担也有其特定规则。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在这类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合理分配诉讼费用。总之,打官司费用的承担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不能简单认定就是败诉方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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