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养老津贴是否适用仲裁时效规定?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离职后才知道有一次性养老津贴这回事。现在距离我离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想申请这个津贴,不知道还能不能通过仲裁来解决。想问下一次性养老津贴是否适用仲裁时效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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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养老津贴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给予劳动者的一次性养老方面的经济补贴。仲裁时效则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不主张权利,可能会面临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败诉的风险。 关于一次性养老津贴是否适用仲裁时效规定,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实践中,如果一次性养老津贴属于劳动争议范畴,那么通常是适用仲裁时效规定的。例如,当用人单位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养老津贴,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况后,仲裁时效就开始起算。 不过,仲裁时效也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形。按照法律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所以,对于一次性养老津贴,如果符合劳动争议的条件,是适用仲裁时效规定的,但在具体案件中,还需要结合仲裁时效的中断、中止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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