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时间回到家受伤算工伤吗?是否合法?
我中午午休回家,在路上不小心摔倒受伤了。现在不确定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也不知道认定工伤在法律上是否有相关规定支持,想了解下午休时间回家受伤到底算不算工伤,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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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判断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关键要看午休时间回家受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午休时间本身不属于正常的工作时间,回家也不属于在工作场所内。而且,若受伤并非因为交通事故(并且要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通常很难认定为工伤。像在回家路上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这种情况,就不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一情形,所以大概率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劳动者是因为工作单位的特殊要求,必须回家处理与工作相关的紧急事务,并且在回家途中受伤,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不过这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与工作的关联性。 总之,对于午休时间回家受伤是否算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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