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退伍的军人还属于军婚吗?
我刚和一个退伍军人结婚,朋友说军婚受法律特殊保护,我就想问问,我嫁给退伍军人,这还算不算军婚呢?我有点搞不清楚,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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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指的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现役军人,就是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这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主要是因为军人职业的特殊性、风险性和对国家的重要性,法律对军婚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限制了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目的是为了稳定军人的婚姻关系,让军人能安心服役。 而退伍军人已经从军队退出现役,不再具有军籍,也就不属于现役军人的范畴。所以,和退伍军人结婚形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属于军婚。也就是说,这种婚姻不再适用针对军婚的特殊法律保护条款,在离婚等婚姻事务上,和普通婚姻遵循同样的法律规定。因此,嫁给退伍军人,其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按普通婚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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